英国通报 WTO!2026 年化妆品禁用 17 种成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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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31日,英国商业贸易部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递交G/TBT/N/GBR/107号通报,公示2026年化妆品产品(限制化学物质)条例,将修订欧盟法规(EC)第1223/2009号(“化妆品法规”),使其适用于英国,修改对甲醛释放体的标签要求的门槛,并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4-MBC及16种CMR物质

英国通报 WTO!2026 年化妆品禁用 17 种成分

来源:eping.wto.org

 

修订原因及目的

根据非食品和非药品消费品化学安全科学咨询小组(SAG-CS)关于在化妆品中使用4-MBC及甲醛释放体防腐剂的安全性建议,修订《化妆品法规》。该措施还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根据《英国化学品危害控制条例》分类为1B类或2类致癌物质的部分物质。

 

施行日期/施行情况

G/TBT/N/GBR/107号通报目前尚在公共评议期,意见反馈截至2025年12月30日。

 

主要修订内容

1. 禁止化妆品中应用4-甲基苄亚基樟脑

4-甲基苄亚基樟脑 (4-Methylbenzylidene Camphor (4-MBC),CAS#36861-47-9, 38102-62-4),目前为英国化妆品法规(UK Regulation No. 1223/2009)附录VI的准用防晒剂,其在化妆品中的最高限制使用浓度为4%。

2025年5月,英国非食品及非医药消费产品化学安全性科学咨询小组(SAG-CS)发布了关于4-甲基苄亚基樟脑在化妆品中作为防晒剂使用的意见(SAG-CS opinion 18),鉴于可审查数据有限,且考虑其基因毒性及内分泌干扰的潜在风险,SAG-CS最终认定:无法确认4-甲基苄亚基樟脑在防晒产品及其他化妆品中的使用安全性。

基于SAG-CS评估意见,英国计划在化妆品中禁用4-甲基苄亚基樟脑,拟将该原料从附录VI准用防晒剂中删除,列入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中。

同时,含4-甲基苄亚基樟脑的化妆品,自2026年7月15日起不得在英格兰、威尔士和苏格兰地区上市,自2027年1月15日起不得在上述地区进行销售。
2. 修改甲醛释放体标签阈值

DMDM 乙内酰脲(附录V/33)、咪唑烷基脲(附录V/27)等甲醛释放体属于化妆品法规附录V准用防腐剂,法规要求成品中的甲醛浓度超过0.05%时,必须标注“含甲醛”的警告标签

2025年5月,SAG-CS发布了关于甲醛释放体的最终意见(SAG-CS opinion 16)。评估成员总结现行0.05%的甲醛释放体防腐剂标签阈值不足以充分保护消费者。基于当前科学证据,成员们达成共识:在使用驻留类或淋洗类产品时,将甲醛释放体防腐剂的标签阈值设定为10mg/kg(10 ppm)或0.001%,方能合理保护消费者。

基于上述评估意见,拟将英国化妆品法规附录V准用防腐剂清单中的序言第二段替换为:“所有含有附录所列甲醛释放体的化妆品产品,当其甲醛浓度超过0.001%时,必须标注警示语“释放甲醛(releases formaldehyde)。

不符合新标注要求的化妆品,自2026年7月15日起不得在英格兰、威尔士和苏格兰地区上市,自2027年1月15日起不得在上述地区进行销售。
3. 禁止化妆品中应用16种CMR物质

根据英国化妆品法规Article 31(1)(f),英国CLP法规确定为CMR物质的成分,应作为化妆品法规附录II禁用物质监管。

以下16种成分在英国被确定为致癌、致突变或生殖毒性(CMR)1B和2类物质,英国政府拟将其收入化妆品法规附录II,新增1745-1760号条款。

英国通报 WTO!2026 年化妆品禁用 17 种成分

 

注:含有以上CMR物质的化妆品,自2026年8月15日起不得在英格兰、威尔士和苏格兰地区上市,自2027年2月15日起不得在上述地区进行销售。

文章转自:妆研24小时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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