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0月31日,英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递交G/TBT/N/GBR/107号通报,颁布2026年化妆品(化学物质限制)法规》草案,并计划对英国化妆品法规(EC)1223/2009进行修订。修订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4-甲基苄亚基樟脑、禁用16种CMR物质及降低甲醛缓释体标签阈值。该草案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。
修订主要内容
1. 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4-甲基苄亚基樟脑
4-甲基苄亚基樟脑 (4-Methylbenzylidene Camphor (4-MBC),CAS号36861-47-9, 38102-62-4),目前收录于《英国化妆品条例》(UK Regulation No. 1223/2009)附录VI准用防晒剂清单中,在化妆品中的最高使用浓度为4%。
2025年5月,英国非食品与非医药消费产品化学安全科学咨询组(SAG-GS)发布了关于4-甲基苄亚基樟脑(4-MBC)在化妆品中用作防晒剂的评估意见。SAG-GS成员一致认为,4-MBC在体内研究中表现出潜在的内分泌干扰特性。关于其安全性仍存在诸多疑虑,包括缺乏充分的遗传毒性和生殖/发育毒性数据,以及对其潜在内分泌干扰作用的担忧。鉴于目前可用于评估的数据有限,且存在潜在的遗传毒性与内分泌干扰风险,SAG-GS无法就4-MBC在防晒产品及其他化妆品中的安全性得出明确结论。
基于上述评估意见,英国计划在化妆品中禁用4-甲基苄亚基樟脑,将其从附录VI准用防晒剂清单中删除,收录至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中。
过渡期:含有4-甲基苄亚基樟脑的化妆品,自2026年7月15日起不得在英格兰、威尔士和苏格兰地区上市,自2027年1月15日起不得在上述地区进行销售。
2.禁用16种CMR物质
英国计划将以下16种被归类为1B类或2类致癌、致突变或生殖毒性(CMR)的物质收录至英国化妆品法规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中,禁止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。
过渡期:含有以上CMR物质的化妆品,自2026年8月15日起不得在英格兰、威尔士和苏格兰地区上市,自2027年2月15日起不得在上述地区进行销售。
降低甲醛缓释体标签阈值
2025年5月,SAG-CS更新了关于化妆品中甲醛缓释体的评估意见。更新指出,当前规定的0.05%的标签标示阈值不足以充分保护消费者。基于现有科学证据,专家组一致认为,当甲醛缓释体用于淋洗类或驻留类化妆品中时,其标签阈值应下调至10 mg/kg(10 ppm)或0.001%,以更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。
基于上述评估意见,英国计划将英国化妆品法规附录V准用防腐剂清单中的序言第二段替换为:“在所有含有附录所列甲醛缓释体的化妆品成品中,当其甲醛浓度超过0.001%时,必须标注警示语“释放甲醛(releases formaldehyde)”。
过渡期:含有附录所列甲醛缓释体的化妆品,自2026年7月15日起不得在英格兰、威尔士和苏格兰地区上市,自2027年1月15日起不得在上述地区进行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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